[[abstract]]本文以身體經驗作為研究路徑,探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疾病與自我建構之關係。筆者從三位患者自述的「失序的詮釋」文本,作為討論分析的基礎,探討疾病主體如何透過變異的感官知覺、思想與情感經驗,來建構其個人對於自我的理解與想像。患者所建構的「變異的自我感」,來自於他們在疾病過程中與「重要的他者」長期互動的結果,而從小到大的生活經驗、自我認同的建構以及在罹病期間身體的感官知覺等,也都納入了主體的自我詮釋文本中。疾病主體的「自我概念」不僅建構於「關係」中,更是透過身體來理解個人與其生活世界的關係,包括夢境、鏡像、打坐或修練過程中身體所投射或知覺的意象,或經由主體與他者、外在世界的互動,均豐富了自我詮釋文本的理解內涵。因此,透過身體來理解患者的幻覺之意義結構與妄想世界之關係,將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釐清精神分裂症形成的原因,以及社會文化因素如何影響並形塑患病主體的「失序的詮釋」文本。 Jenkins(1994)主張將精神分裂症看成是一個典範個案來研究,以期進一步理解文化與基本的人類過程的關係為何,包括日常的與超越日常的(或病態的)經驗、情緒與能力等問題。這三位患者的疾病經驗,不僅可以用來說明日常的與超越日常的經驗是連結的與延續的,而且超越日常的經驗可以更直接地反映出一社會文化結構中最重要的「脈絡敏感」成分為何。個人的疾病經驗中所顯示出的衝突、困境、情感與情緒的糾結、或意念的矛盾衝突等問題,是屬於患者的「個人神話」範疇,但卻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思考台灣人的「自我發展」過程中最為強制的束縛內涵為何。「家庭關係」是個人建構自我意象與認同的重要機制,也是患者表達其自我衝突問題的焦點之所在。此外,許多患者亦會進一步地探詢自我與宇宙世界的關係,包括習氣、因果觀以及前世今生等屬於道德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