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摘 要 近年來行動電話每位用戶的平均收益逐年下滑,個人加值服務儼然已成為行動商務發展的重點;然而各家業者所推出的個人加值服務商品琳瑯滿目,如何去評估所推出的加值服務商品是否會被顧客所採用?這個問題,顯示出顧客的接受態度攸關行動商務個人加值服務是否能推行成功。在探討顧客對行動個人加值服務的採用意願之前,有必要先對每項個人加值服務商品的屬性作全面性的瞭解,因為商品的屬性與商業策略的制定有密切的關係。Balasubramanian et al(2002)對個人加值服務商品所設計的八大分類模式,以及Clarke(2001)對加值服務定義的四個維度的價值命題,都是探討加值服務商品屬性的良好工具。在Balasubramanian et al的八大分類模式中對於「區域」與「時間」兩個屬性的檢視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觀點。為了釐清這些模糊不清的觀點,本研究修改了Balasubramanian et al的分類方式,將原本的八類擴充為十八類,接著蒐集了台灣五家行動電話業者目前所提供的個人加值服務,並依服務類別和服務型態加以整理與分類,再由所修改後的十八類分類模式與Clarke四個維度的價值命題,檢視每項加值服務的屬性;之後還將台灣所提供的個人加值服務與Anckar和D'Incau(2002)的研究中所整理的芬蘭的個人加值服務項目作比較,找出兩者的差異。本研究亦參考Anckar和D'Incau對芬蘭顧客的調查方式,將台灣的顧客依「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年收入」、「平均每天使用網路的時數」、「使用網路時受騙的次數」…等,六項分類方式對顧客作區分,並透過問卷調查來探討每類客戶族群對個人加值服務的使用意願。經本研究後瞭解到國內目前個人加值服務商品的提供現況,也發現國人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