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業為台灣主流產業,相關化學品使用量很大,過去多仰賴國外進口,是台灣傳統化學化工產業可用以轉型並切入的利基點。但台灣電子產業製造廠對本土化學材料供應商卻信心不足,有時根本連上線測試的機會都沒有。D公司是作者曾經任職的電子化學材料公司,也是A光電公司(LCD面板製造商)與E化學公司合資的公司,A公司的策略考量為掌握面板的上游原物料,E公司之策略則為穩定下游產品出海口。A光電公司知道要做什麼樣的產品,E化學公司則在過去累積了許多特用化學品的專業知識,所以D公司事實上是所謂know-what and know-how的結合,是電子化學材料公司轉型成功的一個案例。 本研究為導入邱志聖(2014)的4C架構,並分析D公司如何以產業的後進者,卻能克服日本競爭者的先行者優勢,而成功的關鍵點,並以此作為後續其他進入此領域或相類似產業公司的參考。藉由D公司與此產業主要競爭對手日本化學材料公司的4C比較分析可以看出,外顯單位效益成本涵蓋範圍廣,大家各有勝負,很難點出問題的核心及思考解決的策略;又日本化學材料公司的道德危機成本低於D公司,很難立即改變;但D公司的資訊交易成本比日本競爭者低(因為客戶A公司是同集團公司)。這也許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所以D材料公司的行銷策略方向與順序為先利用降低交易成本的方式(與客戶建立合資公司),進而提升技術與成本降低等外顯單位效益成本的競爭力,並藉著產品導入的機會與實績,逐漸提升與建立聲譽(降低道德危機成本),再利用時機點的掌握與對手的可能犯錯,有策略的解決及導入有高替換成本的產品,最後再以此更強化道德危機成本。 本研究案例可提供傳統化工公司轉型之行銷策略參考,亦可適用於其他行銷門檻較高的產業。The electronic industry 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