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對於中國先秦兩漢時期與古希臘的音樂教化觀點進行比較,而以《樂記》與柏拉圖、亞里斯多德進行對照。比較對象的選取著眼於其在東西方音樂美學重要的奠基地位,以及對於音樂的政治效能的著重。 比較以雙方「音樂教化的目的」不同作為比較的基準點。《樂記》是以「統治目的」較為明顯,而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呈現的,則偏重於哲學論述。第二章首先確立雙方對於音樂教化功能高度肯定的共同立場;接著就本文的比較基準點進行說明與論證;另外,歸納出使得音樂具有強大教化效能的特殊性質。第三章主要處理音樂與情緒、人格的問題。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主要以「模仿」作為音樂影響人類情緒的機制,而《樂記》則是以「聲情互動」的方式使音樂與情緒產生互動性的連結。在第四章,處理的是對於音樂優劣的判斷的問題,樂記以「聖王」作為音樂的判斷者,而柏拉圖以「真正的哲學家」為合適的音樂判斷者,這樣的差異正呼應了筆者所設立的比較基準。此外,對於優劣音樂的實際規範,《樂記》強調在上位者以德行感化百姓,而柏拉圖則在晚年的《法篇》中,以明確的立法規範。第一章 序論 一、中西音樂美學思想之發源(1) 二、相同的歷史文化分期(4) 三、研究對象(6) 四、文獻回顧(14) 五、研究方法(22) 六、寫作立場(25) 第二章 音樂與教化(29) 第一節 音樂具有教化功能(29) 一、三者皆肯定音樂的教化功能(30) 二、為何音樂在教化上具有獨特的功效?(35) 第二節 音樂教化的目的(41) 一、雙方實行音樂教化的「目的」不同(41) 二、雙方實施音樂教化的「對象」不同(46) 第三章 音樂、情緒與人格(63) 第一節 如何用音樂影響情緒、人格(64) 第二節 對性情產生好影響的音樂(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