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我国存在着一种"五形态分类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刑事辩护被区分为无罪辩护、量刑辩护、罪轻辩护、程序性辩护和证据辩护等五种类型,这些辩护形态各有其诉讼目标,也各有其辩护手段。这种辩护形态的划分不仅存在于法庭审判阶段,在审判前阶段也有其发挥作用的空间。但是,这种"五形态分类法"具有一些难以克服的缺憾和不足。有必要从律师辩护的实践出发,系统地总结律师界的辩护经验,以便形成更为成熟的刑事辩护理论。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PKU)中国科技核心期刊(ISTIC)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757-7
科学、理性的理论体系应当是一种体系性、逻辑性思考的结果.在体系性思考中,思考和选择一个恰当的体系起点,是理论体系科学化和理性化的基础性工作.传统的以社会危害性为起点的理论体系已经不能很好地符合中国法治...
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425个罪名向司法实践运送着刑法总则的全部规则、理论以及政策导向,同时,这些分则规范的适用过程也将经验世界中犯罪问题的多样性、多变性以及规则、理论自身的局限性反馈给刑法总则及其相关...
犯罪客体理论是颇受学者争论的理论问题之一,有必要进行适度整理.我国现有的犯罪客体理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犯罪客体的期望值过高,没有对其准确定位.犯罪客体应界定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刑法法...
从刑法史的角度看,刑法规定存在着一个从个别立法到一般立法的演变过程.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分立是人类经验积累的结果,是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刑法总则固然重要,但离开了刑法分则,对不法行为...
大陆法系的阶层式犯罪论体系是职权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要求,其最为核心的目的在于通过控制法官的思维来实现对法官定罪过程的规制。英美法系的对抗式诉讼模式本身便可以有效实现对法官定罪过程的规制,因此,其对犯罪论...
犯罪成立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与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在此并无区别,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犯罪成立要件之间是否具有位阶性。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中,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之间具有位阶关系...
将犯罪人的犯罪人格贯串到刑事司法活动的始终,是摆脱行为刑法制度的司法机械化弊端的必由之路,符合现代刑法的人性化、人道化发展方向.刑事司法的立足点是犯罪人,而犯罪人是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统一体,即犯罪行...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决策的结果。犯罪行为决策研究旨在通过运用认知心理学的有关原理,说明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行为决策过程及影响因素,其成果能为国家制定刑事政策与犯罪预防政策等提供理论依据。犯罪行为决策的理论模...
世间有这样一些事物,它的哪些属性被人所认识,取决于人们自身的预存知识。对大脑中某些空空如也的部分来说,认识对象中再丰富的信息也显得毫无意义。 犯罪问题就属此类。它有许多侧面,其中,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
从刑法分论的犯罪构成理论和刑法总论的对象错误理论切入,分别对一起错误强奸、盗窃案进行定性分析.两者的初步结论相互冲突却遵循着共同的评价逻辑,指向惟一的定性结果.在规范评价中,以对象错误理论为例,揭示分...
世界各国经过探索形成了六大犯罪预防理论:法律预防理论,心理学一生物学犯罪预防理论,社会预防理论,条件预防理论,犯罪被害预防理论,综合预防理论.我国应当根据中国国情,选择在中国现阶段应当借鉴的犯罪预防措...
罪责作为责任的核心含义的形成,经历了从团体到主观、到个人责任的发展过程,最终成为研究犯罪论至关重要的构成要素.然而,时至今日,罪责在犯罪论的研究中,却显出日渐衰微的趋势.期待可能性在犯罪论体系中引起的...
德国学者韦伯在<以学术为志业>一文中,对法学作了以下描述: 根据法学思想的原则,人们制定了精确的法典,它部分地受到逻辑力量的限制,部分地受到传统中既定法律规范的限制,当某些合法的规则和某些...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其运行过程中所发挥的和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研究刑法的机能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刑法的机能有两个: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在现代社会,作为&quot;公民自...
随着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推进,律师的程序性辩护已经具备特有的操作方式,也具备有别于其他辩护形态的独立目标。但是,这种辩护在司法实践中也陷入了困境。"非法证据"的模糊性、程序性裁判的附...
科学、理性的理论体系应当是一种体系性、逻辑性思考的结果.在体系性思考中,思考和选择一个恰当的体系起点,是理论体系科学化和理性化的基础性工作.传统的以社会危害性为起点的理论体系已经不能很好地符合中国法治...
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425个罪名向司法实践运送着刑法总则的全部规则、理论以及政策导向,同时,这些分则规范的适用过程也将经验世界中犯罪问题的多样性、多变性以及规则、理论自身的局限性反馈给刑法总则及其相关...
犯罪客体理论是颇受学者争论的理论问题之一,有必要进行适度整理.我国现有的犯罪客体理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犯罪客体的期望值过高,没有对其准确定位.犯罪客体应界定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刑法法...
从刑法史的角度看,刑法规定存在着一个从个别立法到一般立法的演变过程.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分立是人类经验积累的结果,是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刑法总则固然重要,但离开了刑法分则,对不法行为...
大陆法系的阶层式犯罪论体系是职权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要求,其最为核心的目的在于通过控制法官的思维来实现对法官定罪过程的规制。英美法系的对抗式诉讼模式本身便可以有效实现对法官定罪过程的规制,因此,其对犯罪论...
犯罪成立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与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在此并无区别,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犯罪成立要件之间是否具有位阶性。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中,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之间具有位阶关系...
将犯罪人的犯罪人格贯串到刑事司法活动的始终,是摆脱行为刑法制度的司法机械化弊端的必由之路,符合现代刑法的人性化、人道化发展方向.刑事司法的立足点是犯罪人,而犯罪人是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统一体,即犯罪行...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决策的结果。犯罪行为决策研究旨在通过运用认知心理学的有关原理,说明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行为决策过程及影响因素,其成果能为国家制定刑事政策与犯罪预防政策等提供理论依据。犯罪行为决策的理论模...
世间有这样一些事物,它的哪些属性被人所认识,取决于人们自身的预存知识。对大脑中某些空空如也的部分来说,认识对象中再丰富的信息也显得毫无意义。 犯罪问题就属此类。它有许多侧面,其中,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
从刑法分论的犯罪构成理论和刑法总论的对象错误理论切入,分别对一起错误强奸、盗窃案进行定性分析.两者的初步结论相互冲突却遵循着共同的评价逻辑,指向惟一的定性结果.在规范评价中,以对象错误理论为例,揭示分...
世界各国经过探索形成了六大犯罪预防理论:法律预防理论,心理学一生物学犯罪预防理论,社会预防理论,条件预防理论,犯罪被害预防理论,综合预防理论.我国应当根据中国国情,选择在中国现阶段应当借鉴的犯罪预防措...
罪责作为责任的核心含义的形成,经历了从团体到主观、到个人责任的发展过程,最终成为研究犯罪论至关重要的构成要素.然而,时至今日,罪责在犯罪论的研究中,却显出日渐衰微的趋势.期待可能性在犯罪论体系中引起的...
德国学者韦伯在<以学术为志业>一文中,对法学作了以下描述: 根据法学思想的原则,人们制定了精确的法典,它部分地受到逻辑力量的限制,部分地受到传统中既定法律规范的限制,当某些合法的规则和某些...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其运行过程中所发挥的和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研究刑法的机能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刑法的机能有两个: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在现代社会,作为&quot;公民自...
随着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推进,律师的程序性辩护已经具备特有的操作方式,也具备有别于其他辩护形态的独立目标。但是,这种辩护在司法实践中也陷入了困境。"非法证据"的模糊性、程序性裁判的附...
科学、理性的理论体系应当是一种体系性、逻辑性思考的结果.在体系性思考中,思考和选择一个恰当的体系起点,是理论体系科学化和理性化的基础性工作.传统的以社会危害性为起点的理论体系已经不能很好地符合中国法治...
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425个罪名向司法实践运送着刑法总则的全部规则、理论以及政策导向,同时,这些分则规范的适用过程也将经验世界中犯罪问题的多样性、多变性以及规则、理论自身的局限性反馈给刑法总则及其相关...
犯罪客体理论是颇受学者争论的理论问题之一,有必要进行适度整理.我国现有的犯罪客体理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犯罪客体的期望值过高,没有对其准确定位.犯罪客体应界定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刑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