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是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模式下环境污染治理的典型案例,其治理历程和失败教训对我国现阶段环境政策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以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四个典型案例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利益分析框架来讨论水污染治理困局出现的原因,并尝试对此提出政策建议。<br> 本文将集中关注太湖水污染治理案例中的治理悖论现象,在综述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时间序列上反观太湖治理的历程和相关制度安排,梳理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四个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本文将以利益平衡和环境公平理论为理论框架,集中关注案例中企业和公民两方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通过企业利益、公民利益和政府政策的价值偏好三个角度来分析目前水污染治理中利益格局的不平衡状念。在此基础上,本文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解释利益结构不平衡的原因,主要包括地方经济利益格局、GDP政绩考核模式、权力配置错位,环保财政投入不足,环保公共产品低质低效等方面。<br> 环境作为公共产品,毋庸置疑政府是这项公共产品提供者,从环境政策角度而言,政府应通过环境政策来调节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从而实现利益分配,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并且要求企业公平的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受益者公正的回馈受害者达到利益平衡的状态。在上述假设前提下,本文运用利益平衡和环境公平相关理论对于政府作为利益协调者和平衡者应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来调节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提出政策建议,主要包括践行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的政绩考评体系;完善水污染监管权力配置和问责机制;严刑峻法,提高企业排污成本;增加环保投入,运用先进的污染治理科学技术;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公众参与监督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