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近20年來,政府為充分利用民間資金,技術及經營效率積極推動民間參與投資公共建設之方式稱為PPPs(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其目的在減輕政府財政之負擔同時提升公共服務之品質,採用PPP方式辦理公共工程是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皆有越來越明顯之趨勢,不但帶動公共建設之活絡更激發學者之對PPPs議題研究之興趣,自1998年以來,已發表之許多學術文獻資料中PPP之相關著作其數量有日益增加之情形,其內容多數偏重在探討 BOT成功關鍵因子、選商機制、風險管理、政府採購及投資環境等領域,而研究報告中大多聚焦於BOT 之議題之片段,少有個案從計畫開始之選商、興建乃至營運階段整個生命週期之驗證, 本研究以台灣高鐵計畫(THSR)及台灣首次以BOT辦理之高雄捷運系統(KRT)兩個軌道系統運輸計畫為個案研究,結果發現,政府採用BOT方式辦理公共工程時經常專注在提供有效之誘因鼓勵民間投資,並轉移大部分之風險給民間企投資人,但以台灣高鐵從開始之選商策略採取以政府投資最少為最高指導原則,使甄選期間評審委員因名目價格之困惑而忽略其他評審準則,議約過程中修改條約之關鍵文字及允許核心之機電設備之變更,使高速鐵路BOT招標之公平性備受爭議,施工時又因歐系與日系新幹線機電系統間之認證問題而延遲完工一年,議約期間增加三方合約(tripartite)之簽定,其結果使政府陷入背負財務風險,在高雄捷運BOT專案中因政府投資大部分之非自償部分之建設經費,工程成本反而增加而施工品質則下降,因此當政府決定以 BOT方式辦理重大型運輸BOT計畫時,主辦機構應體認BOT專案執行過程中所產生興建或營運困境時,政府將無法逃避,且必須承擔所有之風險,否則將損害全民之利益,兩大型軌道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