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嘯發生後,全球經濟在衍生性商品包裝下應聲受挫,反映過去主要國家中央銀行過度強調物價穩定,放任金融創新,對房貸疏於管制;因此當房價崩跌時,銀行的資產品質急遽惡化,銀行業因而嚴重受創,導致金融體系無法正常運作,衝擊實體經濟;失業率攀高,民眾付不出房貸、房屋被法拍,最後陷入金融與經濟不穩定相互影響的惡性循環。 影響房地產的因素眾多,可歸納為:(一)經濟因素,如所得、利率等;(二)社會文化因素,如人口成長率;(三)住宅條件,如交通的便捷性;(四)政治因素政局是否穩定,將影響社會大眾購置不動產的意願;(五)房屋本身特質,如坪數、建材、樓層等;及(六)政府政策因素,如貨幣政策、都市計畫管制,選擇性信用管制等。 由於經濟快速成長與國民所得激增,國內游資充裕物價高漲,帶動台灣房地於民國62至63年、68至69年、76至78年三次景氣循環達到高峰。也因此,民國78年2月28日,央行宣布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強制金融機構限定土地貸款成數、期限,首開房地產市場受金融管制之先例。 時至98年第2季金融風暴後,由於各國寬鬆貨幣政策陸續發酵,我國遺贈稅率調降至10%,及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海峽兩岸經濟架構協議(ECFA)等兩岸經貿利多,吸引外資回流,陸資來台投資意願,再加上股市大漲創造的財富效果,推動資金行情加溫,帶動房市價量俱增。 民國99年,全球景氣持續復甦,我國出口及廠商大幅擴張,及全球需求增溫,推升原油等國際原物料行情,房價持續飆漲。央行遂於民國99年6月24日除調升重 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並訂定「中央對金融機構辦理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自6月25日實施,適用地區為新增放款過度集中在台北市及新北市10個縣轄市。 本研究針對本次特定地區信用管制措施,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