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on Integrating Public Arts with Green Building Certifications

  • 薛祖明
  • Hsueh, Tsu-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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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date
March 2017

Abstract

我國於1992年頒布《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其中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與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在1998年進一步推行《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後,公共藝術的重要性、數量以及預算與日俱增。為配合我國政策發展,行政院於2008年提出《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規定總造價在新台幣5仟萬元以上的公有建築物,必須取得綠建築標章,始得辦理結算驗收。而公共藝術造價不斐,故設置公共藝術的同時,是否能提升對於永續環境的貢獻,獲得綠建築認證當中的得分,使龐大的預算能發揮效益、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其可行的方法,值得深入探討。 本研究參考我國現行之綠建築標章EEWH及廣為全世界先進國家所採用的美國綠建築認證LEED,挑選出其中適用於公共藝術的得分項目,研究成果顯示,在綠建築認證當中有約百分之三十的得分項目適用於公共藝術。 本研究並透過蒐集國內、外具永續潛力之藝術品案例,針對文建會資料庫中之視覺藝術專家、建築師、土木工程師、政府機關人員與社會大眾進行問卷調查。藉由調查具有公共藝術設置經驗的專家學者與實際感受公共藝術的社會大眾,以較具公信力的方法,排除不能被當作藝術的設置案例,同時保留可整合公共藝術價值與綠建築認證之案例。並透過對這些案例的評析,歸納、彙整常見的使用材料及作品呈現形式,將其分為再生能源系統、牆板外殼節能、空間綠化、休憩空間、照明設備以及運輸設施六種類型進行與綠建築認證結合的說明。期望將來藝術家或執行團隊在辦理公共藝術時,可參考本研究提供的基礎概念,提升藝術作品的永續性,協助取得綠建築標章。 近年來,永續環境、節能減碳的概念風行全球。為了符合時勢所需,本研究亦產出使用手冊與使用者介面兩項實體成果,納入綠建築認證之基本概念與設計建議,提供藝文界及工程界參考。也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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