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計畫為國科會整合型計畫『南投縣鹿谷鄉清水溝溪流域圈的再生與永續』 的第二年研究,屬於團隊研究,另兩份研究子計畫之負責人分別為王俊秀教 授、林崇熙教授,總主持人為王俊秀教授。本子計畫的任務,在於造章,亦 即將相關實質調查成果與規劃構想「流域博物館」加以法制化,包括選定法 源、草擬草案、檢討被接受為自治條例的有關制度、限制與對策。 2、就清水溝溪流域博物館的造「章」,自法源面觀察,可分為自治條例/自治規 則/村里公約/社區公約/行政計畫/行政規則/社區總體營造構。 3、其次,就條文之試擬,本研究計畫提出「鹿谷鄉清水溝溪流域博物館建設經 營自治條例」草案,又可分為甲乙兩案。甲案旨在成立委員會為調查並經由 法定程序而定案,乙種則直接將學術單位的具體研究成果制定為法條。甲案 較為周延;乙案的優點,在於快速,避免夜長夢多,也避免地方民氣隨著時 間流逝而潰散。此外,本研究針對村里公約/社區公約模式加以討論,並提 出三村「清水溝溪流域博物館」聯合公約案。以上,於本摘要不列出,詳見 全文。 4、就相關的立法(指自治條例)而言,本研究檢討鹿谷鄉議會之組成(共十一 位鄉民代表)、議事規則(相對多數決,得由大會直接或成立立小組預為審 查),並分析鄉之選制所造成派系化、黑金化與財團化之結果;議員數目仍 然不多,小鄉只有十名左右或更少之鄉民代表,審查能力與審查密度不免處 於菜市場叫價還價之格局。這些為自治條例得否通過的關鍵。對應之道在於 引起上一層級注意、引發媒體報導、引進清流聲音。 5、鹿谷鄉清水溝溪流域博物館自治條例草案若欲獲得通過,必須進行行銷與遊 說。清水溝溪流域為第三選區,一共選出二席鄉民代表:張宗仁、葉錦順。 出於土親人親的考量,宜對這部份的鄉民代表為特別之遊說。行銷已是一項 專業,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