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美國次級房貸衝擊世界經濟的影響不斷擴大,各國政府對於全球景氣的提振,莫不推出各種拯救方案。同時,為使相關拯救政策的效果得以發揮,各國央行莫不競相調降基準利率,以減輕投資者與消費者的資金成本壓力,企求藉此增加企業的投資意願與民眾的消費慾望,進而促使經濟景氣得以反轉為多。然而,欲使一國貨幣政策發揮其效果,除了社會大眾對於通貨膨脹預期的心理是否可以獲得消弭外,更重要的是央行貨幣政策傳遞管道是否暢通,是否對於整體經濟情勢仍具有相當的控制能力。而這些條件是否可以達成,而使央行貨幣政策確實可以發揮功效,其最主要的關鍵點除了與其所採行的貨幣運作機制有密切關係外,央行的獨立性、權責性與透明性的良窳更是具有決定性的因素。 然而,就臺灣而言,我國中央銀行法自一九七九年重新訂定後,僅於民國一九九七年大幅修訂,且於二OO二年時小幅修訂部分條文。但面對目前金融情勢變化快速與國內政治局勢的動盪,條文中對於有關央行獨立性地位的確認與央行權責性暨透明性的提昇等等現代化中央銀行所需具備的前提要件,卻似乎規範不甚明確。加以面對因金融自由化所造成市場中貨幣定義的模糊,以及貨幣目標制下政策效率不彰的困境,對於目前仍採行貨幣目標制做為政策執行架構的我國央行而言,其是否擁有其他可行的因應方式與選擇?是否需要追隨世界金融先進國家的腳步,更改目前的貨幣運作機制?是否通貨膨脹目標制對我國央行而言,具有執行上的絕對優勢?我國央行是否已經具備執行此項貨幣機制的相關必要條件?這些議題在國內相關文獻的探討中尚屬進一步探索的領域。故本文希冀透過對於我國央行獨立性、權責性、透明性以及其他主客觀經濟情勢的重新檢視,提出面臨的問題點以及可行的解決方案,以增進我國貨幣政策執行的有效性。With the more impacts on 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