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整理文獻研究之後,將1.候選人角色;2.大選時間因素;3.廣告類型與廣告表現三者做為切入研究問題的起始點,並據之發展相關研究假設與應用之統計方法。另外,研究方法則採用內容分析法,以了解負面競選廣告的使用情形和趨勢,文中並依相關統計方法與規則進行前測檢定與分析,務求符合客觀一致之精神。本文研究結果發現與建議如下:1.候選人角色(現任者/挑戰者)並非完全有效衡量或測定負面競選廣告的參考指標,「三里不同風、五里不同俗」,美國的政治生態、選舉制度和廣告文化與台灣本地情形都有一定程度的差異,而且台灣總統選舉並不存在候選人角色的基本假定,本文建議後續研究者可以將「民調」結果納入考量,民調可能才是候選人與其幕僚決定負面競選廣告基調的來源,但此點須由後續研究加以證實。2.大選時期是了解負面競選廣告表現的重要的指標,研究發現愈接近大選中後期,廣告量就會愈接近高峰,另外情感式廣告也更傾向於在大選中後期中現身,顯現在大選情勢緊繃之下,負面競選廣告的任務主要是鼓動選民的涉入感與情緒熱潮,而非學者希冀的冷靜比較或攸關公共政策辯論的廣告。3.某些負面競選廣告的概念在未經嚴格驗證的情形之下,已經有了誤用之虞,本文研究發現某些「理所當然」的廣告表現反而出現逆轉式結局,本文建議未來應將負面競選廣告的概念細緻化,例如「廣告類型」「廣告內容主題」「訴求類型」應將三者予以區分,當可對負面競選廣告得到更為全面的了解。負面競選廣告的研究潛力十足,但環顧文獻後可以學者們努力於各自的研究結果,卻鮮少激盪出研究共識,雖然Johnson-Cartee和Copeland兩人大力倡導負面競選廣告的初步分類,但不時還是發現某些學者以各自定義、各據山頭的方式研究負面競選廣告,本文建議將來研究可試圖建立統合性、整合式、系統式的負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