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而未用”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于种种原因,土地一直未得到有效开发建设的项目。征而未用本质是土地闲置,它既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同时又使所处地区环境恶化,影响城市景观。因此,解决征而未用问题是北京市保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课题,也是北京迎接奥运会召开进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之一。<br> 征而未用闲置土地项目是多年来,在一定历史条件和经济环境下产生的,其生成原因错综复杂,本文系统分析了形成征而未用闲置土地的几个主要因素:主要是土地和房地产政策体系不完备,监管不到位,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拆迁阻碍,以及开发企业内部原因等。其中,采用盈亏平衡分析,系统阐述了经济环境的变化对项目开发的影响,进而导致土地闲置的现象。<br> 对应上述形成征而未用闲置土地的几个主要因素,结合近几年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一系列规范整治工作经验成果,本文提出了深化治理征而未用项目的对策与建议。首先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范土地市场,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和“招拍挂”,并切实解决“拆迁难”问题。其次在加强监管方面,政府各管理部门在治理征而未用项目中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协调配合,落实责任。<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