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法调整对象的立法确认过程,就是中国民法获得其生存和发展空问的历史过程,也是民法挣脱公法的束缚争取其独立地位的过程,而1986年<民法通则>在公法与私法划分理论的基础上所作出的有关民法调整对象的立法表达,正是这一艰苦斗争历程的辉煌成果.它不仅为中国民法在其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为1999年新<合同法>的制订,扫清了最为主要的立法障碍.但是,导致早期经济法理论崩溃的决定性力量,是迅猛发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之社会实践本身.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模糊并扩大了调整对象范围,进入了大量的公法规则,有可能为中国未来民法典的制订再度形成新的障碍,这一障碍的克服,依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PKU)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0513-202
民法的自治性格已然决定了其与人民生活的关系,暗示了其适用于生活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当事人间产生分歧的时候有法律适用的余地.因此民法首要或主要的功能在于评价.这一认识有可能打破一些已有的惯常思维定式.从评...
&quot;知识产权是私权&quot;,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确认的基本原则.鉴于WTO是当今世界各国在贸易方面最主要、影响也...
所有制是经济学的范畴,财产权是法学的范畴.凡属存在于公法领域的国家财产,为公共利益的载体,其地位高于私人财产,但凡属存在于私法领域的国家财产,则被视为个别利益的载体,其权利由法人(公法人或者私法人)享...
私法立宪主义的提出,是对传统的以公法为本位的立宪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完善。私法立宪主义批评传统的立宪主义理论将权力现象局限于公共领域的认识,强调在私人领域同样会出现权力现象。基于立宪主义所主张的任何权力都...
民法的性质集中表现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是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的社会,是法律主体的生存之本.民法是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仍然是法律的一种基本分类.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民法...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
引言从最初影印和转述台湾地区的文献到完成了《担保法》、《合同法》和《物权法》的制定,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民法学研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笔者看来,其中研究方法方面的重要成就是逐渐形成了可以互相沟通...
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通过协调社会稳定必要性与变化必要性之间的冲突实现对坚实而稳定的社会秩序的保障。法律秩序立足于既有的法律资料,其中包含原则与规则。从原则的具体适用来看,其表现为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化...
民法与宪法的关系,在欧洲国家近现代法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从民法最初的相对独立性,到后来受到宪法的深刻影响,再到最近的全球化背景之下的民事交易法的独立性的重新强化,这些发展,是欧洲社...
民法基本原则是以实现民法既定任务和特定功能为目的的基本法律思想,非为裁判规范,但<德国民法典>之后的大陆法各国民法典均对之有明确表述,并超越了学说就<法国民法典>总结出来的三大...
一 建築士が建築士法三条から三条の三まで及び建築基準法(平成一〇年法律第一〇〇号による改正前のもの)五条の二の各規定等による規制の実効性を失わせる行為をした場合における建築物の購入者に対する不法行為責...
一 建築士が建築士法三条から三条の三まで及び建築基準法(平成一〇年法律第一〇〇号による改正前のもの)五条の二の各規定等による規制の実効性を失わせる行為をした場合における建築物の購入者に対する不法行為責...
民事审判权,是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通过审理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权力.②它是国家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属于国家基本权力之一部.从形式上讲,它源于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管理国民和治理社会的一种权力.而在现代民主国...
民法学界存在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与非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以及与这两种观念相对应的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和非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其中,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在意识形态、价值观立场和社会政策方面的...
文本研究了罗马法上裁判官法的发展以及市民法—裁判官法二元体制的形成,以及罗马法通过《永久告示》的编纂和法学家研究的努力,将其整合为一个体系的历史过程.借鉴这一历史经验,在中国民法典编纂中必须对既有的民...
民法的自治性格已然决定了其与人民生活的关系,暗示了其适用于生活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当事人间产生分歧的时候有法律适用的余地.因此民法首要或主要的功能在于评价.这一认识有可能打破一些已有的惯常思维定式.从评...
&quot;知识产权是私权&quot;,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确认的基本原则.鉴于WTO是当今世界各国在贸易方面最主要、影响也...
所有制是经济学的范畴,财产权是法学的范畴.凡属存在于公法领域的国家财产,为公共利益的载体,其地位高于私人财产,但凡属存在于私法领域的国家财产,则被视为个别利益的载体,其权利由法人(公法人或者私法人)享...
私法立宪主义的提出,是对传统的以公法为本位的立宪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完善。私法立宪主义批评传统的立宪主义理论将权力现象局限于公共领域的认识,强调在私人领域同样会出现权力现象。基于立宪主义所主张的任何权力都...
民法的性质集中表现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是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的社会,是法律主体的生存之本.民法是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仍然是法律的一种基本分类.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民法...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
引言从最初影印和转述台湾地区的文献到完成了《担保法》、《合同法》和《物权法》的制定,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民法学研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笔者看来,其中研究方法方面的重要成就是逐渐形成了可以互相沟通...
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通过协调社会稳定必要性与变化必要性之间的冲突实现对坚实而稳定的社会秩序的保障。法律秩序立足于既有的法律资料,其中包含原则与规则。从原则的具体适用来看,其表现为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化...
民法与宪法的关系,在欧洲国家近现代法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从民法最初的相对独立性,到后来受到宪法的深刻影响,再到最近的全球化背景之下的民事交易法的独立性的重新强化,这些发展,是欧洲社...
民法基本原则是以实现民法既定任务和特定功能为目的的基本法律思想,非为裁判规范,但<德国民法典>之后的大陆法各国民法典均对之有明确表述,并超越了学说就<法国民法典>总结出来的三大...
一 建築士が建築士法三条から三条の三まで及び建築基準法(平成一〇年法律第一〇〇号による改正前のもの)五条の二の各規定等による規制の実効性を失わせる行為をした場合における建築物の購入者に対する不法行為責...
一 建築士が建築士法三条から三条の三まで及び建築基準法(平成一〇年法律第一〇〇号による改正前のもの)五条の二の各規定等による規制の実効性を失わせる行為をした場合における建築物の購入者に対する不法行為責...
民事审判权,是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通过审理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权力.②它是国家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属于国家基本权力之一部.从形式上讲,它源于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管理国民和治理社会的一种权力.而在现代民主国...
民法学界存在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与非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以及与这两种观念相对应的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和非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其中,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在意识形态、价值观立场和社会政策方面的...
文本研究了罗马法上裁判官法的发展以及市民法—裁判官法二元体制的形成,以及罗马法通过《永久告示》的编纂和法学家研究的努力,将其整合为一个体系的历史过程.借鉴这一历史经验,在中国民法典编纂中必须对既有的民...
民法的自治性格已然决定了其与人民生活的关系,暗示了其适用于生活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当事人间产生分歧的时候有法律适用的余地.因此民法首要或主要的功能在于评价.这一认识有可能打破一些已有的惯常思维定式.从评...
&quot;知识产权是私权&quot;,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确认的基本原则.鉴于WTO是当今世界各国在贸易方面最主要、影响也...
所有制是经济学的范畴,财产权是法学的范畴.凡属存在于公法领域的国家财产,为公共利益的载体,其地位高于私人财产,但凡属存在于私法领域的国家财产,则被视为个别利益的载体,其权利由法人(公法人或者私法人)享...